关于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作用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
时间:2018/5/31 10:31:00 来源:
汕民通〔2018〕149号
关于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作用
推进
各区(县)民政局,市级各行业协会商会:
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《汕头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汕府办〔2018〕31号),结合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实际,现就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作用,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严格会员登记。完善会员信用档案建设,包括会员单位、法人信息、纳税依法经营情况等。
二、实施行业自律。建立完善行业标准、行规、行约,围绕标准行规、行约,对失信会员实行行业警告、行业批评、公开谴责。按照章程限制任职、限制发起、劝退。
三、定期发布行业诚信信息。各行业协会商会结合行业实际,以季度、年度为期限,发布本行业季度诚信信息,并向社会公开。
各单位有关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送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综合执法科。
汕头市民政局
2018年5月31日
(联系人:陈晓惠 邮箱:921805102@qq.com)